万州地处长江上游、三峡库区腹地,生态地位特殊。今年以来,万州区人大常委会聚焦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治理难题,推动人大监督深度嵌入生态治理,通过统筹各方力量、整合治理资源、健全制度机制等方式,探索构建起事权明晰、运行顺畅、多跨协同的“生态警务+”协同共治新格局。
组织召开7场调研座谈
今年4月—5月,万州区人大常委会聚焦全区“生态警务+”协同共治体系建设重点工作,组织召开了7场专题调研座谈会。区政府、公安局、法院、检察院、规划自然资源局、生态环境局、交通运输委、水利局、农业农村委、林业局等单位参会。
通过会商,各方达成共识:探索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,建立“公安机关牵头、部门协同、乡镇(街道)联动”的常态化生态警务体系。
哪些单位、人员纳入“生态警务+”协同共治体系?跨部门协同联动如何畅通?两个问题成为历次座谈会讨论的重点。“河长制、林长制职责也应全面融入生态警长制体系。”“要形成万州生态‘水域图、山林图、地灾图、网哨图’,就需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共享数据。”在一场场深入研讨中,思路愈发明晰,对策更加精准。
此外,区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区级职能部门、一线执法单位、人大代表工作汇报与意见建议,深入长江岸线、生态警务工作站、镇乡生态环境保护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16次,摸清工作实情、总结工作成效、提炼实践经验。
建立三级生态警长体系
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推动下,区政府研究制定《万州区公安局全面推行生态警长制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于今年5月30日起正式实施。
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万州区将构建“区—乡镇(街道)—村(社区)”三级生态警长体系,推动生态保护从“单兵作战”向“协同共治”转变。围绕“水域、陆域、空域、网域”四域协同,整合公安、行政、社会多方力量,建设生态警务联勤站点,发展“生态义警”队伍。通过“打、防、治”一体推进,将生态警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,在打击犯罪、风险防范、源头治理等领域持续注入新动能。
万州区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人介绍,《实施方案》实行两个月,万州区已建立“区级总生态警长(区级生态警长)+乡镇街道片区警长+村社区生态警长”三级生态警务责任体系,分别由区局主要领导、各派出所所长、社区民警担任,实现长江干流、次级河流、山林林地、自然保护区、消落带、矿山等重点生态区域管护有效覆盖。
目前,全区52个乡镇(街道)均已配备生态警长。配备乡镇级警长43名,覆盖街道14个、镇27个、乡11个;配备村社级警长168名,覆盖社区193个、村415个。
监督助力治理能力提升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细化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案件移送标准、程序,建立信息共享平台,对重大复杂案件开展联合挂牌督办、会商研判。
近期,一起机动车维修单位非法破坏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(OBD)的典型案件,由万州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。这起案件正是推动方案从“纸面”到“地面”的印证。
据了解,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线索后,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会商对接,组建专案组。得益于共享数据、联动协作,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确证某机动车维修单位为50余辆重型柴油车提供了非法“刷机”服务,使这些车辆脱管运行,对大气环境造成潜在威胁。目前,该案已立案,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即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据介绍,《实施方案》实行以来,全区共破获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21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;非法狩猎类刑事案件10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。同时,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,依托巴渝实践站、生态警务联勤站、生态义警队和社区警务室,结合“法治副校长进校园”等活动,广泛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。
万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,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“共抓大保护,不搞大开发”方针,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,自觉在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展现人大作为。接下来,将持续深化专项调研、视察、跟踪督办等监督举措,助推全区巩固深化“生态警务+”协同共治建设成果,助力优化治理体系、创新治理模式、提升治理能力,筑牢长江三峡库区生态安全屏障。
记者|宋婷婷
通讯员|龙渝璐
编辑|成鑫
审核|王君宏